规格:250ml:13.98g(总氨基酸)
国药准字H19993433
天津金耀集团湖北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凡用本品的患者,均应低蛋白,高热量饮食。热量摄入应为每日2000千卡以上,如饮食摄入量达不到此值,应给予葡萄糖等补充,否则本品进入体内转变为热量,而不能合成蛋白。
2、应严格控制给药速度,不超过每分钟15滴。
3、使用过程中,应监测血糖、血清蛋白、肾功能、肝功能、电解质、二氧化碳结合力、血钙、血磷等,必要时检查血镁、和血氨。如出现异常,应注意纠正。
4、注意水平衡,防止血容量不足或过多。
5、尿毒症病人宜在补充葡萄糖同时给予少量胰岛素,糖尿病患者应给以适量胰岛素,以防出现高血糖。
6、尿毒症性心包炎、尿毒症脑病、无尿、高钾血症等应首先采用透析治疗。
7、使用本品前应详细检查药液有无浑浊,密封完好才能使用。若遇冷析出结晶,可置50℃温水中溶解后再用。药液一经使用后,剩余药液切勿保存再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儿童用药、老年用药、药物过量:尚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