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250ml:21.1g(总氨基酸)
国药准字H21023167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1、使用前应检查药液,如有浑浊,包装破裂等切勿使用。输注后剩余药液切勿保留,不能再用。
2、有高度食道和胃底静脉曲张时,输入量不宜过多,速度一定保持在每分钟40滴以下,以免静脉压力过高而致破裂出血。
3、高度腹水、胸水时,应注意水的平衡,避免输入量过多。本品不加稀释或输注速度过快时可引起病人胸闷、恶心、呕吐,甚至引起呼吸、循环衰竭,表现比较严重,故输注速度宜慢。
4、本品遇冷易析出结晶,可微温溶解后再使用。
5、非肝病使用氨基酸时要注意肝功能和精神症状的出现。
6、使用本品时,应注意水和电解质平衡。
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9、儿童用药:本品系氨基酸类药,儿童患者可减量使用。
10、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易发生过敏反应,使用时应慎重。
11、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