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十一烯酸锌20%,十一烯酸5%
国药准字H11021279
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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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岳林芳 主任医师
鹤岗市人民医院 营养科
复方十一烯酸锌软膏的禁忌尚不明确。 属于过敏体质的患者需谨慎使用该药物,出现过敏现象时,禁止用药。另外该药物需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避免发生误食现象,如果儿童需要用药时,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才可以使用。此外正在使用其他类药物时,在使用该药物前,需要详细咨询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