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100毫升含对乙酰氨基酚1.6克、盐酸伪麻黄碱0.15克、氢溴酸右沙芬0.05克
国药准字H20083561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5.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抑郁症和哮喘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7.运动员慎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