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片
国药准字H21023935
辽宁康博士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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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