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对乙酰氨基酚325mg;盐酸伪麻黄碱30m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
国药准字H1999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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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药3—7天。症状未改善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运动员慎用。
8.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9.如服药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0.服用过量或有严重反应时请即去医院就医。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