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瓶含狂犬病抗体200IU(2ml)
国药准字S20180005
河北大安制药有限公司
1、本品不得用作静脉注射。
2、本品肌内注射不需做过敏试验。
3、如有异物或摇不散的沉淀,玻璃瓶出现裂纹或过期失效等情况,不得使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无本品对动物生殖影响的研究资料。尚不清楚使用本品是否会影响生殖能力以及妊娠妇女使用本品是否对胎儿造成影响。妊娠妇女在必需使用本品时方可使用。
5、儿童用药: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必须使用时请遵医嘱。
6、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用药无特殊。必须使用时请遵医嘱。
7、药物过量:无药物过量文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