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10丸重1.25g
国药准字Z4402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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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疗效。2.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3.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4.服药期间宜食清淡、易消化食物,忌食辛辣、油腻食物。5.患处不宜用热水洗烫。6.不宜滥用护肤、止痒的化妆品及外用药物。必需使用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时,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8.小儿使用本品时,应在医师指导下,减量服用。9.服用一周后,症状无改善者,应向医师咨询,或停用本品,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