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25%(5ml:12.5mg,按噻吗洛尔计)
国药准字H20093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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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出现呼吸急促﹑脉搏明显减慢﹑过敏等症状时,请立即停止使用本品。
2.使用中若出现脑供血不足症状时应立即停药。
3.心功能损害者,使用本品时应避免服用钙离子拮抗剂。
4.对无心衰史的患者,如出现心衰症状应立即停药。
5.正在服用儿茶酚胺耗竭药(如利血平)者,使用本品时应严密观察。
6.冠状动脉疾患﹑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和重症肌无力患者,用本品滴眼时需遵医嘱。
7.本品慎用于自发性低血糖患者及接受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治疗的患者,因β受体阻滞剂可掩盖低血糖症状。
8.本品不易单独用于治疗闭角型青光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