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6克*20袋
国药准字Z440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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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儿童、年老体弱者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有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初发头痛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经常性头痛服用15天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权。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高血压、头痛不明者应去医院就诊。 12、运动员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