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13022501
河北医科大学制药厂
(还有2个药企生产)
白晓梅 主治医师
丹东市第一医院 心血管内科
戊四硝酯粉禁止对本品过敏的患者使用,禁止对患有严重低血压的患者使用,禁止对血容量减少的患者使用,禁止对严重贫血、心衰的患者使用,禁止对青光眼的患者使用,禁止对因脑出血或者是头部创伤而导致的颅内压增高的患者使用。孕妇以及哺乳期的妇女需要慎重使用的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