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退热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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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退热颗粒

规格:每袋装4.5g(无蔗糖)

国药准字Z44021020

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还有195个药企生产)

感冒退热颗粒的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 必须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

4. 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 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

7. 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

8.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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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晶晶 副主任医师

马鞍山市人民医院 呼吸内科

感冒退热颗粒的禁忌尚不明确。 药物当中的大青叶以及板蓝根和连翘等成分,在用药之前需要观察药品的性状是否发生了改变,一旦发现药品的性状有改变,需要禁止使用,如果是儿童用药,也需要在成人的监护下来完成,本品还需要放在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需要密封防潮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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