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6.8g*10袋
国药准字Z44023511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慎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