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ml:氢氧化铝(以氧化铝计)0.2g与氢氧化镁0.4g
国药准字H20191001
辽宁大熊制药有限公司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本品能妨碍磷的吸收,长期服用引起低磷血症;低磷血症患者服用本品会导致骨软化、骨质疏松症。
3.服药后1~2小时避免服用其他药物,因其可能与氢氧化铝结合而降低吸收率,影响疗效。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