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5g
国药准字H20103163
四川健能制药有限公司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急腹症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妊娠期头3个月,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者,高镁血症、高钙血症者慎用;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