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1%
国药准字H50021816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1.湿疹、晒伤、急性和亚急性皮炎、酒渣鼻患者不宜使用。
2.不宜使用于皮肤皱折部位。
3.用药期间勿用其它可导致皮肤刺激及破损的药物、化妆品或清洁剂,以免加重皮 肤反应、导致药物吸收增加及引起系统不良反应。
4.日光可加重维A酸对皮肤的刺激导致维A酸分解,动物实验提示维A酸可增强紫外线致癌能力,因此本品最宜在晚间及睡前应用,治疗过程应避免日晒,或采用遮光措施。
5.本品不宜大面积应用,日用量不应超过20g。
6.因本品有引起严重刺激和脱屑的可能,开始可采取隔天用药或每3天用药1次的治疗方案;最好先采用浓度低的制剂,待耐受后再改用较高浓度的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