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7cm*10cm*4贴
国药准字Z43020345
湖南金寿制药有限公司
1、本品为外用药。
2、本品含有刺激性药物,忌贴于创伤处,有皮肤病者慎用,皮肤过敏。
3、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碘、碘化钾。哺乳期妇女慎用。
4、青光眼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瘙痒、皮疹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