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1cmx15cmx4贴/袋
国药准字Z32021213
常州市盛辉药业有限公司
1.本品为外用药。 2.本品含有刺激性药物,忌贴于创伤处,有皮肤病者慎用,皮肤过敏者停用。 3.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哺乳期妇女慎用。 4.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瘙痒、皮疹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