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10960020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因服用此药会使免疫系统受到抑制,故病人比健康人更易感染,应予以特别注意。
2、下列情况应慎用:心脏病或急性心力衰竭;糖尿病;憩室炎;情绪不稳定或有精神病倾向;青光眼;肝功能损害;眼单纯性疱疹;高脂蛋白血症;高血症;甲状腺功能减低;重症肌无力;骨质疏松;胃溃疡、胃炎或管炎;肾功能损害或结石;结核病;凝血酶原过少。
3、妊娠、哺乳期妇女慎用。
4、儿童长期使用可抑制生长和发育,应慎用。
5、定期检测血压、体重、血糖和尿糖、血清电解质、大便潜血,并进行眼科检查。
6、长期大剂量应用时,需定期追查双侧髋关节相。
7、对不能排除感染(包括结核感染者)者,应合并使用有效的抗菌药物。
8、长期大剂量用药后撤药前应进行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受抑制的检查。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慎用。
10、儿童用药:本品不适用儿童,必要时只用在短程治疗。
11、老年用药:慎用。
12、药物过量:尚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