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5g
国药准字H20113206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腔内、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
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