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复方
国药准字H33022357
宁波立华制药有限公司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3.青光眼、膀胱颈梗阻、幽门及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及前列腺肥大等患者慎用。4.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繁江愈酚喷托异丙嗪颗粒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