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ml:20mg
国药准字H1102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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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抑郁症、消化道溃疡、肺出血、痰量过多、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