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mg
国药准字H32025803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还有42个药企生产)
1. 对于过敏体质者,注射前或治疗终止后再用药时,需做皮内敏感试验(配成25μg/ml的溶液,
皮内注射0.1ml),阳性反应者禁用。
2. 本品溶解后,如出现混浊或絮状沉淀物等异常变化,禁止使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于汶 主任医师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心脏内科中心
注射用胸腺肽在使用时的禁忌,主要是在进行皮内敏感试验时,呈现为阳性反应的患者要禁止使用。同时对注射用胸腺肽其中的某些成分存在过敏现象的患者,也要禁止使用,以避免产生不良的过敏症状。 另外,在使用注射用胸腺肽时,如果发现内部出现了混浊的絮状物,则提示性状发生了改变,要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