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24g*24片/盒
国药准字Z20080203
河南省新四方制药有限公司
1.服药期间,忌食滑腻辛辣之品。2.本品宜饭后服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其他泻火及滋补性中药。4.热痹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关节肿痛如灼、痛处发热,疼痛窜痛无定处,口干唇燥。5.有高血压、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连续服用不宜超过2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