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46g*30片(盘龙云海)
国药准字Z20090905
云南盘龙云海药业有限公司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油腻之物。
2.服药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3.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含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过敏体质者慎用。
5.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