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袋装12g
国药准字Z20053030
北京御本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本品为外用散剂,切忌内服,不可入眼、口、鼻等粘膜处。
2.不适用于角化过度型足癣、丘疹鳞屑型足癣。
3.撒药时应视皮损面积大小,以覆盖为度。
4.使用一周内症状无改善,或趾间糜烂渗水,奇痒难忍者应去医院就诊。
5.患处湿烂渗出,基底鲜红,瘙痒不止者使用本药同时出现恶寒发热、患肢肿胀、色如涂丹、触之灼热、痒痛相间,附近淋巴节肿痛等表现,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