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17g*2锭+8ml
国药准字Z53020061
楚雄老拨云堂药业有限公司
1.忌烟、酒、辛辣食物,忌鱼虾腥物
2.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
3.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4.如与其它眼药联合使用,应间隔一小时后滴用。
5.用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者应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形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