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20055742
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浙江华义制药有限公司
1、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两个月以内不得再次服用,如症状反复,应立即就医。
3、本品在以下情况下请勿使用:吞咽困难或疼痛;呕血;便血或黑便。这些可能是严重情况的征兆,请咨询医师。
4、肝功能不全或血象不正常的患者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假如出现烧心持续或加重症状,请停用该药品并去医院就诊。
6、儿童使用该药品应在医师指导下进行。
7、孕期、哺乳期妇女慎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本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4、如果患者长期服用质子泵抑制剂,在用药过程中,要注意可能出现的骨折风险(尤其是老年患者);定期监测血镁水平,防止低血镁症的出现。
15、由于质子泵抑制剂与氯吡格雷存在相互作用,建议正在使用氯吡格雷类的患者在治疗前,与医生就用药安全性问题进行交流,以确保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