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28单位
国药准字H22023734
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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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过敏体质者慎用,如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用药,并进行过敏反应的处理。
2、推荐使用抑肽酶的同时,静脉给予H2拮抗剂(抗组胺剂)。
3、避免与β-内酰胺类抗生素合用。
4、老年用药:在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未发现与年轻病例有明显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