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25g(25万单位)
国药准字H45021339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
3.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肝病患者和严重肾功能损害者红霉素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过敏或不能耐受。
5.对诊断的干扰:红霉素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
6.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