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ml*6支
国药准字Z20090852
江西普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的食物。2.服药1~2天如果腹泻、呕吐加重,并伴有身热口渴,神情倦怠者,应及时上医院诊治。3.过敏体质者慎用。4.呕吐腹泻后舌红口渴,小便短赤者慎用。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9.婴幼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10.服药2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