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瓶装20g
国药准字H22026515
吉林省东盟制药有限公司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
2、本品水溶液易变质,故应临用前用温水配制,并立即使用。
3、配制时不可用手直接接触本品,以免被腐蚀或染色,切勿将本品误入眼中。
4、应严格按用法与用量使用,如浓度过高可损伤皮肤和黏膜。
5、长期使用,易使皮肤着色,停用后可逐渐消失。
6、用药部位如有灼烧感,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