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75mg
国药准字H20184076
北京亚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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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为探亲避孕药,如同居超过13天,应改用短效口服避孕药或其他避孕措施;且一年内服用本品不得超过两个周期。2.如服药后2小时发生呕吐,应立即补服1片。3.本品可能使下次月经提前或延期,如逾期1周月经仍未来潮,应即到医院检查,以排除妊娠。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刘艳美 副主任医师
钦州市妇幼保健院 生殖科
本药物的禁忌主要对于已经怀孕或者怀疑已怀孕的患者禁止使用,另外对于患有生殖器官癌、乳腺癌、肝功能异常或者近期有黄疸史、肝病、脑血管意外、静脉血栓病、心血管病、高脂血症、糖尿病、抑郁症、40岁以上妇女等症状的患者禁止使用。 该药物需要注意的是,主要用于避孕失误后采用紧急补救避孕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