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粒装0.45g
国药准字Z20080335
江西和明制药有限公司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适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