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65g
国药准字H20010394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1.不推荐12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2.应整片服用,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3.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8.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