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65g*12片
国药准字H19990360
1、不推荐12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
2、应整片服用,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
3、本品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8、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