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袋装15g
国药准字Z44020960
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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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孕妇慎服。
2.脾胃虚寒的消化不良者,无积滞者勿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对大山楂颗粒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大山楂颗粒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大山楂颗粒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大山楂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黄玉红 主任医师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消化内科
大山楂颗粒在临床使用时的禁忌尚不明确。 但若是因脾胃虚寒而导致自身产生消化不良以及无积滞者,通常尚不建议使用,否则可能不仅达不到治疗的效果,还可能会导致症状加重。同时如果是对药物本品或药物中的某些成分存在有过敏现象的患者,也一定要注意禁用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