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32022323
太仓制药厂
1、禁止于肥皂及盐类消毒药合用。
2、不宜用于膀胱镜、眼科器械及合成橡胶制品的消毒。
3、本品为外用消毒防腐药,切忌内服。
4、不得用铝制容器贮存。
5、涂布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6、低温时可能出现混浊或沉淀,可置于温水中加温,振摇使溶后使用。
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11、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12、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13、药物过量:误服多量可引起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