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原料药
国药准字H20040591
四川仁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1、不能在痛风急性发作期服用,因为开始治疗阶段,随着组织中尿酸溶出,有可能加重病症。
2、为了避免治疗初期病风急性发作,建议在给药最初几天合用秋水仙碱或抗炎药。
3、治疗期间需大量饮水以增加尿量(治疗初期饮水量不得少于1.5-2L)。以免在排泄的尿中由于尿酸过多导致尿酸结晶。定期测量尿液的酸碱度,为促进尿液碱化,可酌情给予碳酸氢钠或构橼酸合剂,并注意酸碱平衡。病人尿液的pH应调节在6.5-6.8之间。
4、在开始治疗时有大量尿酸随尿排出,因此在此时的用药量要小(起始剂量)。
5、用药前后应定期检测肝肾功能;在用药过程中应密切注意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全身倦怠感、腹痛、腹泻、发热、尿浓染、眼球结膜黄染等现象,一旦发现应立即停药并告知医生。
6、对于造血系统疾病引起的高尿酸血症(即血液病引起的继发性高尿酸血症)患者,只有在咨询医生后才可服用本品。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有可能怀孕妇女以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8、儿童用药:在儿童(18岁)中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9、老年用药:减量用药或遵医嘱。
10、药物过量:现已知不会出现中毒现象。当大量服用了本品以后,应该采取治疗措施,防止被体内进一步吸收,使其加速排出体外。如果超大量地服用了本品,应该立即报告医生。医生会根据中毒的程度,采取必要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