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2g
国药准字H20010461
昆山龙灯瑞迪制药有限公司
1.本品对诊断有干扰:
(1)血红蛋白﹑白细胞计数可能减。
(2)血氨基转移酶可能增高。
(3)血肌酐升高。
2.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
(1)全血象及血小板计数。
(2)肝肾功能试验。
(3)血脂。
(4)血肌酸磷酸激酶。
3.如用药后临床上出现胆石症﹑肝功能显著异常﹑可疑的肌病的症状(如肌痛﹑触痛﹑乏力等)或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升高,则应停药。
4.在治疗高血脂的同时,还需关注和治疗可引起高血脂的各种原发病,如甲状腺机能减退﹑糖尿病等。某些药物也可引起高血脂,如雌激素﹑噻嗪类利尿药和β阻滞剂等,停药后,则不再需要相应的抗高血脂治疗。
5.饮食疗法始终是治疗高血脂的首要方法,加上锻炼和减轻体重等方式,都将优于任何形式的药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