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05
国药准字H21021289
鞍山九天制药有限公司
1.该药品为外用消毒防腐药,切忌内服。 2.不得用塑料或铝制容器贮存。 3.低温时可能出现混浊或沉淀,可置于温水中加温,振摇使溶后使用。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