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片重0.45克
国药准字Z20025582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