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贴含膏量为0.34克;每贴含膏量为0.98克。
国药准字Z34020936
安徽金马药业有限公司
1.本品为外用药。
2.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
3.皮肤过敏者停用。
4.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哺乳期妇女慎用。
5.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