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10粒重2.2g
国药准字Z12020637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仁堂制药厂
1.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 虚喘者忌用,其表现为咳声低弱,动则气喘气短,自汗怕风。 3. 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高血压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5.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