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50mg
国药准字H230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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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呋喃妥因宜与食物同服,以减少胃肠道刺激。
2、疗程应至少7日,或继续用药至尿中细菌清除3日以上。
3、长期应用本品6月以上者,有发生弥漫性间质性肺炎或肺纤维化的可能,应严密观察,及早发现,及时停药。因此将本品作长期预防应用者需权衡利弊。
4、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周围神经病变、肺部疾病患者慎用。
5、对实验室检査指标的干扰:本品可干扰尿糖测定,因其尿中代谢产物可使硫酸铜试剂发生假阳性反应。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因呋喃妥因可透过胎盘屏障,而胎儿酶系尚未发育完全,故妊娠后期孕妇不宜应用,足月孕妇禁用,以避免胎儿发生溶血性贫血的可能。
(2)少量呋喃妥因可进入乳汁,诱发乳儿溶血性贫血,尤其是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者,服用本品应停止哺乳。
7、儿童用药:1个月以内的新生儿禁用。
8、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慎用,并宜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9、药物过量:本品过量的主要表现为呕吐。本品过量无特效解毒药。需进一步诱导呕吐,并给予大量补液,以保证药物随尿液排泄。本品也可经透析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