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2ml:0.1g(按C17H19F2N3O3计)
国药准字H20054569
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肾功能减退者或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肾功能,适当调整剂量。
2、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
3、喹诺酮类药物品种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
4、患者的尿液pH值在7以上时易发生结晶尿,故每日进水量必须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l以上。
5、患者尚应注意下列事宜:
(1)本品可发生中到重度光过敏反应,在治疗期间及治疗后几天内尽可能避免直接或间接的接触阳光及紫外光。
(2)用药后12小时避免接触阳光可减少洛美沙星带来的光毒性。
(3)出现光毒反应症状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疱、皮疹、瘙痒、皮炎等应停止用药。
(4)已出现过光毒反应的病人应避免接触阳光和紫外光,直至完全恢复。
(5)在用药前后2小时不要服用含有金属或矿物质的矿物质补充剂或维生素。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7、儿童用药:喹诺酮类药物可使犬的承重关节软骨永久性损害而致跛行,在其他几种未成年动物中也可致关节病发生,故十八岁以下患者禁用本品。
8、老年用药:药物主要通过肾排泄,肾功能障碍病人的毒性反应较大。由于老年患者肾功能易于减弱,故应监测肾功能。
8、药物过量:人体内用药过量的信息有限。若药物过量应进行适当支持疗法或遵医嘱。血液或腹膜透析效果甚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