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0ml:门冬氨酸洛美沙星0.2g(以C17H19F2N3O3计),氯化钠0.85g
国药准字H2011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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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肾功能并适当调整剂量。
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
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
4、喹诺酮类药物品种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
5、只有在由多重耐药菌引起的感染,细菌仅对氟喹诺酮类呈现敏感时,在权衡利弊后小儿才可应用本品。
6、患者的尿液PH值在7以上时易发生结晶尿,故每日进水量必须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l以上。
7、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
8、当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泡、皮疹、瘙痒、皮炎时应停止治疗
9、本品静滴时间应不少于60分钟。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透过血胎盘屏障,孕妇禁用。本品也可分泌至乳汁中,其浓度接近血药浓度,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11、儿童用药:本品可使犬的承重关节软骨永久性损害而致跛行,在其他几种未成年动物中也可致关节病发生,故婴幼儿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12、老年用药:老年患者肾功能有所减退,用药量应酌减。
13、药物过量:本品在人体过量的资料报道较少,一旦过量,应给予支持,对症治疗,血液或腹膜透析效果甚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