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5ml:100mg
国药准字H63020167
青海制药厂有限公司
1、有肝肾功能不全者严禁使用本品。
2、羊膜腔内注药不良反应轻,但必须在妊娠16周以后,经腹壁能注入羊膜腔内者才能使用此种给药途径。
3、本品的安全剂量为50-100mg,极量120mg,中毒剂量为500mg,一般用量为100mg以内。
4、用本品引产同时,慎用其他引产药(如催产素静脉滴注),以免导致软产道损伤。
5、如出现体温39℃以上,白细胞计数超过2万/mm3时,应给以抗生素。
6、妊娠小于16周,常用宫腔内注药,将导管经阴道放入宫腔内羊膜腔外,经导管将药物注入,这种途径不良反应较大,感染发生率也较高,故现已少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