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奈替米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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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奈替米星

规格:

国药准字H10940203

浙江康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还有4个药企生产)

硫酸奈替米星的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硫酸奈替米星注射液:

1、本品不是单纯性尿路感染、上呼吸道感染及轻度皮肤软组织感染的首选药;败血症治疗中需联合应用具协同作用的药物,腹腔感染治疗,宜加用甲硝唑等抗厌氧菌药物。

2、下列情况应慎用本品:失水、第8对脑神经损害、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及肾功能损害患者。

3、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过敏。

4、为避免或减少耳、肾毒性反应的发生,治疗期间应定期监测尿常规、血尿素氮、血肌酐等,并密切观察前庭功能及听力改变。有条件者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调整剂量使血药峰浓度在16mg/L以下,且不宜持续较长时间(如2-3小时以上),谷浓度避免超过4mg/L。

5、肾功能减退患者应根据肾损害程度减量用药(见“用法用量”)。

6、严重烧伤患者本品的血药浓度可能较低,应根据血药浓度测定结果调整剂量。

7、本品剂量相同时,发热患者的血药浓度较无发热者低,血消除半衰期(t1/2β)亦较短,但退热后血药浓度可能增高,通常不须调整剂量,贫血患者本品的t1/2β,也可能较短。

8、疗程一般不宜超过14天,以减少耳、肾毒性的发生。

9、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本品可使血糖、血碱性磷酸酶、血清氨基转移酶和嗜酸性粒细胞等的测定值升高,使白细胞、血小板等的测定值降低,多呈一过性。

注射用硫酸奈替米星:

1、为避免或减少耳、肾毒性反应的发生,治疗期间应定期进行尿常规、血尿素氮、血肌酐等检查,并应密切观察前庭功能及听力改变。有条件者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调整剂量使血药峰浓度在16mg/L以下,且不宜持续较长时间(如2-3小时以上),谷浓度避免超过4mg/L,以减少耳、肾毒性的发生。

2、肾功能减退患者应根据肾损害程度减量用药(见“用法与用量”)。

3、疗程一般不宜超过14日,以减少耳、肾毒性的发生。

4、单纯性尿路感染,上呼吸道感染及轻症皮肤组织感染治疗中本品非首选药,败血症治疗中需要联合具协同作用的药物;腹腔感染治疗时,宜加用甲硝唑等抗厌氧菌药物。

5、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静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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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洪海 主治医师

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 感染科

硫酸奈替米星禁忌主要是对于药物过敏者是不可以使用的,尤其是一些体质过敏者要慎重用药。如果出现了严重的毒性反应者,也是不可以使用该药物的,否则会对身体健康造成一定的影响。在使用药物的时候,需要在医生指导下合理使用,这样才能够达到比较良好的治疗疾病的效果,减少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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