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50mg
国药准字H4502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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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如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锥体外系疾病(如震颤、多动、肌张力不全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